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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岑能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真是太好了。

我叫李皓旻,身高182,体重71,小时候很喜欢跟在可岑后面跑,叫她老大,因为我爱哭,而哭的时候一串鼻涕总会流下,所以被别人冠上了「鼻涕小子」的称呼,不过那是在可岑还没走的时候。

自她离开后,我每天都在盼着她,希望每天上学进到教室坐在座位时,能看见斜前方有个熟悉的背影,一头秀发披在背后,轻轻一拨弄,洗发精的香味飘散开来,稚嫩的脸蛋微微一侧,不管是笑脸还是哭脸抑或是恼怒的脸,好可爱,真的。

她离开的那天,是我哭得最惨的一次,我在糖糖老师面前放声大哭,在不知不觉中投入了糖糖老师的怀抱,还记得老师拍着我的背要我别伤心,她要我相信可岑,我那一辈子的老大会回来,回到这块她土生土长的地方。

那年,我开始学着改变,我学了跆拳道、空手道、柔道……一些防身术,收起爱哭的个性,我开始变点坚强、勇敢,我想成为一个男人,我想在老大回来前先暂时替她保管这个位置,我想在她回来之前成为匹配的上她的男人。

还记得会叫她老大是因为小一发生的「茶碗蒸事件」,说来可笑,就只是因为午餐的茶碗蒸被比较恶霸的学生抢走我就哭了。

那天刚好学校不知道发什么神经,很好心的特别赠与我们一人一个茶碗蒸,通常都是厨房在煮的,也不知道那天是什么日子,不过对我来说,有得吃就好。

只是我才刚要拆开盖子,就被人抢先一步拿走,我抵死不从,导致我的茶碗蒸很开心地去跳楼自杀了,现在想想真觉得自己是个蠢蛋,就算被人吃了也不能让它直接回归大自然啊!

看在静静躺在地板上那茶碗蒸的尸体,眼泪就这样从眼眶滑落,我边哭边跑去向可岑诉苦,我还深深记得当时我只能到了四个很乾脆的字。

「关我屁事!」朝着我大吼,我知道她最讨厌哭哭啼啼的人了,不过我同时也知道她更讨厌欺负人的人。

虽然嘴里说着不关她的事,她却还是在事后偷偷帮我讨回公道,之后,那群人再也没有来犯我,在可岑的庇佑下,直到她离开之前的生活都非常幸福。

她离开后,我的日子当然也依旧幸福,因为我开始称王,但我打着的称号是「帮好人,打坏人。」欺负、捉弄,不管用什么方法,只要是让对方感到不舒服我一定马上跳出来,当然我没有那么坏会揍他们一顿,否则他们家长来告我那我不就死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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